第一三零九章 传檄(二合一)_代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一三零九章 传檄(二合一)

第(2/3)页

如累卵!”

  “其罪十。叛国:私铸"永安"伪钱以乱市,暗蓄"天命"谶纬而谋篡。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背叛大晋,死不自赎。道子之恶,神鬼共愤!”

  “以上十宗,不及司马道子逆贼作恶之万一。道子之罪,罄竹难书。今玄率雄兵二十万,艨艟干艘,会猎姑塾。乃执梃挞坚甲利刃,仗义伐无道国之逆贼!三军将士当奋勇而进,凡斩逆首者封万户,取建康者赏干金!江南父老,大晋子民,且看分明。澄清玉宇在此旦夕,重开日月正当其时!今表檄文,昭昭天下。檄文所至,若有人执迷从逆,必为齑粉;幡然反正者,定列旌表。皇天后土,实鉴此心;祖宗英灵,共诛国贼!大晋隆安五年二月甲子日,南郡公桓玄泣血拜表,以奏天地,以昭万民!”

  洋洋洒洒的一篇檄文虽然不长,但是气势磅礴,辞藻激烈,煽动性极强。列举司马道子的十宗大罪,每一条都是罪大恶极罪无可恕之罪。

  檄文出自于卞范之之手,这也是他酝酿已久的雄文。今日桓玄当众宣读,卞范之抚须微笑,心满意足。

  全体将士在听了这篇檄文之后,已经热血沸腾。许多人确实有厌战情绪,不知道桓玄将荆州兵马拉到这里到底是为什么。明明可以在荆州固守,为何要劳师袭远。此刻,桓玄的一番讲话和这篇檄文回答了他们的疑问。虽然他们并不知道桓玄的真实目的,但是司马道子犯下如此滔天罪行,荆州兵马前来讨伐那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怎容司马道子如此作恶,怎容这等禽兽祸乱大晋。

  “攻进京城,宰了司马道子,宰了那狗贼!”

  “南郡公放心,我等必勠力进攻,擒获逆贼,还我大晋朗朗乾坤,救百姓于水火之中。”

  “……”

  众将士发出了震天的怒吼声,此起彼伏,久久不息。

  桓玄吁了口气,满意的点头。他知道,今日的动员和檄文大获成功。将士们已经被调动了起来,这对作战将有极大的帮助。这篇檄文也达到了目的,发布之后,所有人都将看到此檄文,从而激发他们动摇。那些还跟着司马道子的官员和大族,将会考虑自己的出路。

  但这些其实都不是主要的,真正重要的是军事上的成功,方能更加的促进他们的转变,才能让司马道子众叛亲离,败亡于此。

  桓玄开始授旗授官,进行出征。当场宣布,授桓谦水军大都督,大将军之职,率领水军兵马发起进攻。重新任命桓嗣为步骑兵大都督,总领步骑兵发起对姑塾的进攻。另任命提拔多人为大将,授予旌旗。

  巳时时分,桓玄亲自擂鼓,水陆大军扬帆开拔,发起对姑塾的进攻。

  ……

  大江之上,桓谦率领荆州水军战船三百余艘顺流而下,直扑姑塾江面。

  此次进攻,水军首当其冲,其实是名副其实的前锋军角色。

  昨夜战前会议,桓玄和卞范之定下方略。今日出征,以水军为先,先行夺取姑塾江面水域,打通水面阻碍为要。

  只要能占领姑塾上下水面,便可占据绝对的主动。水军兵马不但可策应进攻姑塾,更可采用前策,直扑建康城秦淮河口,逼近京城作战。这将最为重要的一步。

  故而,桓玄对桓谦的要求是,无论如何,今日必须拿下姑塾水道,打通障碍。陆上大军五万将要行军五十里方可抵达姑塾城下,所以侧翼的安全和前锋作战的职责其实便是由桓谦的水军来担当。

  桓谦深感责任重大,但他渴望着这一战。之前在枞阳水战之中的耻辱需要洗刷,荆州水军要为自己正名,桓谦也需要这场胜利来为自己正名。整个荆州兵马,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恢复信心。

  但姑塾水域的情形,却也让人有些心有余悸。水军抵达的这些天来,除了操练之外,桓谦已经多次侦查了姑塾水域敌军的防御情形。不得不说,那里的地形水势和枞阳江道相类,这给人以不好的回忆。

  姑塾一带江面上,名叫燕子矶的江心沙洲小岛是由绵延十几里的数十座沙洲和江心岛组成,形状如燕雀展翅,遍布江流之中。由此,不但将江流分割成南北水道,更将江面割裂的支离破碎。

  不久前桓谦进行过放船试验,用几艘破船模拟进攻,顺流而下。结果,在南北水道遭遇水下沉船而滞留。同时遭遇周边江心岛上大量床子弩和神臂弓的射击。好在船上根本没有兵马,只是一艘空船。否则,一个也活不了。

  由此,桓谦也确定了对方的作战方略,便是利用燕子矶的地形,以大量沉船堵塞航道。进攻方船只受阻,左近沙洲岛屿上的兵马进行打击。

  这种战法很熟悉,正是枞阳水战东府军战法的重现。所不同的是,司马道子的兵马没有火器。在放船实验中,没有看到火器和火炮的攻击。这当然是大好事。但是燕子矶上敌军的兵马数量却更多,驻守的兵马少说也有六七干人之多,分布在众多的江心岛上,打击的力度和角度都难以防范。对方的打击几乎没有死角。

  了解了这些情形之后,桓谦经过多日的深思熟虑,制定了作战计划。

  鉴于航道已经堵塞,以战船大举进

(本章未完,请翻页)
如果您觉得《代晋》还不错的话,请粘贴以下网址分享给你的QQ、微信或微博好友,支持作者!

https://m.123vxw.cc/html/32484/32484762/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