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章 我要吃三碗_开局59年,人在南锣鼓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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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47章 我要吃三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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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读书她讨厌。

“莉莉,拿去吧,字很少的,你看一天就背会了。”陈锋笑着吹捧道。

陈莉看了看书简,的确字不多,和老爷子当时拿出的老版三字经(一千多字)完全不同。

“那我背会了,大锅,你可以给我炸小鱼干、烤小鸟,还有西瓜、冰激凌吗?”

陈锋哭笑不得,笑着点头。

就算小丫头没说,他还不是要炸小鱼干、烧烤、吃西瓜,所以这丫头是不是许错愿了?

“成交,我们拉钩!”

等拉完了。

陈莉抱着他的手,开心道:“大锅,我去读书了。”

抱着笨重的书简跑出去,陈锋跟在后面,看到陈莉拉扯着胡八一教她。

“二哥,胖子哥,看,大锅送给我的木头书,你们都没有,只有我才有!”

小萝莉爱炫耀的小性子又发作了!

老爷子看着金丝楠木书简,嘴角抽搐了几下。

“为了小丫头读书,这也太贵了!”

他觉得要是自己小时候,自家亲爹舍得下血本,自己怕不是能中个进士什么的!

他显然误会了!

陈锋只是给妹妹做个小礼物,顺带提高她的文学装饰物水准而已,假如陈莉不背诵,其实也是可以的。

三字经什么的,早就落伍了!

“小锋,可以装瓶了!”

第一批鹿肉总算可以起锅。

“先做点鹿肉拌饭,米饭熟了吧,今晚就吃鹿肉拌饭,正好锅底的肉汤拿来用。”陈锋对着厨房内说道。

“啊,柱子哥,多放点肉!”陈昊连忙喊道。

“还有汤!”王胖子补充道。

“我要吃三碗!”陈莉抱着书简跑到厨房门口喊道。

“得勒,收到!”傻柱笑着回应道。

鹿肉拌饭,其实和鸡扒饭、猪排饭差不多,但哪怕是没少吃肉的几个小孩子,都异常喜欢吃这种米饭。

因为傻柱配置的肉汁比后世工业调料丝毫不差。

前者依靠的是厨艺,后者是用科技分析出最佳人工口味,方式不同,但效果类似。

不过陈锋更喜欢前者。

“不要光放肉,再加点菜。”老太太拿出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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